电动葫芦零部件驱动装置的报废标准
浏览:2016 时间:2023-01-09
电动葫芦由驱动装置电动机、制动装置制动器、传动装置减速器和取物缠绕装置组成。电动葫芦零部件的破坏基本上是由于疲劳和磨损造成的。重复循环的载荷作用造成零部件疲劳破坏以至于报废,有相对接触运动就有摩擦,有摩擦就有磨损破坏以至于报废。
(一)驱动装置电动机的报废
目前生产的电动葫芦驱动装置电动机和制动装置制动器两者合二而一为制动电动机,这种电动机同时具有驱动和制动作用。
(1)电动机转子断条,转子铸铝铝条粗细不均造成电动机不转或空载能转而有载不能转动时,电动机转子应报废。
(2)电动机因绝缘性能差,定子绕组漆包线有外伤,臣间、相间或极间绝缘性能差等造成定子绕组出现烧包时,电动机定子包应报废。
(3)电动机工作时过热现象严重,经常超过规定的发热标准,或频繁出现热保护装置动作,无法修复时应报废。E级绝缘电动机温升≤115C,F级绝缘电动机温升≤155℃。
(4)制动电动机的制动环磨损量达到制动环原始厚度50%时,制动环应报废。
(5)制动电动机的制动轮有裂纹时应报废;制动轮磨损量达到原始尺寸的40%时应报废。
(6)制动电动机的制动螺旋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或出现在规定压力下变形量超过规定值的10%时应报废。
(7)制动电动机的制动蝶形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或出现在规定压力下变形量超过规定值的10%时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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